宝安坚持以构建“平安宝安、和谐社区”为宗旨,以“政府鼓励、用户为主”为原则,以改善电梯使用环境、消除老旧电梯安全隐患为目的,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电梯使用安全。自2016年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开展以来,全区共完成老旧电梯更新102台,发放老旧电梯补助资金914万余元,并于2016年5月及7月分别印发《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方案》《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在全区全面铺开老旧电梯更新工作。
按照相关要求,辖区内投入使用超过20年(含20年)的老旧电梯和因故障频发群众反映强烈,经有资质的电梯安全评估机构评估,认为需要更新的电梯,其使用单位均可以申请更新(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纳入市、区安全生产“黑名单”的老旧电梯使用单位除外)。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旧电梯更新项目,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办根据每部老旧电梯更新的设备价格,由区政府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(给予新电梯设备价格45%的资金补助,每部电梯补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)。 此外,老旧电梯更新需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,老旧电梯使用单位可按照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》向区建宅局申请,区建宅局应积极支持,按相关规定办理。
据悉,宝安区现行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政策有效期至2019年5月。(记者 赵川)